关于毕节地区2011年定向考录和从优秀村干部中
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送加分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
(电话通知稿)
各位考生:
根据《贵州省2011年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考生报送加分材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分对象
报考毕节地区2011年定向考录(报考赫章县六曲河镇人民政府、赫章县雉街乡人民政府)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赫章县德卓乡人民政府、赫章县古达乡人民政府)职位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
二、加分政策
本人任职期间(工作期间、服役期间)曾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10分;省部级表彰的加8分;市(州、地)或厅级表彰的加6分。获得多项表彰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加分在笔试总成绩(折算前)上计算。
三、报送材料
1、《加分申请表》(即:《贵州省2011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或《贵州省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2、受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
考生报送加分申请材料时间为2011年4月11日至4月15日(工作时间),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五、报送地点
中共毕节地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毕节地区行署新行政办公中心C楼东1007室)。加分申请材料考生自行报送。
详情请登陆毕节党建网(www.bjzz.gov.cn)查询。
联系电话:0857—8221482
特此通知
中共赫章县委组织部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