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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面向全县公开考调白果镇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赫章县委组织部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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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在编在职人员中公开考调11名工作人员到白果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制定《赫章县面向全县公开考调白果镇工作人员简章》。

一、考调单位及考调人数

考调单位及人员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1、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副科级以下干部(含正式教师,不含工勤编制人员及试用期内公务员、特岗教师等在服务期内的工作人员和其他有明确规定不能调动情况的),其中公务员职位只限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愿意改变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也可报考事业岗位;在本次乡镇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已列为考察对象的除外。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

340周岁以下(197171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

5、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年龄、学历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考调工作程序

1、制定考调方案;

2、发布考调信息;

3、统一报名时间、地点,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5、考核;

6、确定拟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赫章县委组织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赫章党建网、赫章人力资源网上公开发布考调信息,发布信息时间为201171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712713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赫章县委组织部干部股。

3、报名要求:

按照发布的考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

4)考生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含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赫章县面向全县公开考调白果镇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资格审查

1、初审。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考调单位根据初审意见,按照本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考调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复审通过的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费为100元。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于2011715日在赫章县委组织部干部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所有考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命题范围以全国公务员考试大岗为准。

笔试时间:2011716日上午9点至12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根据各考调职位计划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面试对象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由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六、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与计划考调人数11比例确定列入考核对象。如遇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末位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考调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不符合考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经考调领导小组确定为不能调动的情形。

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调动人员。

七、调动

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由考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同时,考调事业单位的由白果镇与调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八、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简章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3232836(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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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7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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